医生工作站辅助用药审批与监控管理系统的开发与应用
辅助用药是指有助于增加主要治疗药物的作用或通过影响主要治疗药物的吸收、作用机制、代谢以增加其疗效的药物,或有助于疾病或功能紊乱的预防和治疗的药品。辅助用药常用于预防或治疗肿瘤、肝病及心脑血管等重大疾病的辅助治疗。由于种种原因,在辅助用药上,超适应症、超疗程、超剂量等情况长期以来一直存在,也是导致药占比上升的主要因素之一。
2015年11月7日,国家卫计委公布了《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要求建立对辅助用药等的跟踪监控制度,建立健全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用药综合评价体系。
目前“军卫一号”医院信息系统的药品系统和医生工作站系统并未提供辅助用药医嘱的相关功能,给辅助用药医嘱的监控和管理带来不便。为此,我院基于现有的住院医生工作站,开发了辅助用药医嘱审批与监控管理系统。
系统功能与技术实现
系统的实现目标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在医生工作站下达医嘱时对辅助用药予以提示和预警,设置相应的核查规则,超出规则允许时,医嘱无法提交和转抄。超出定义规则的辅助用药医嘱,须经科室主任或机关审批后,才能继续提交、转抄和摆药。可以对历史辅助用药的审批通过、审批拒绝的情况进行统计查询。
开发平台与架构 系统包括两部分:嵌入住院医生工作站系统的辅助用药医嘱预警与核查模块,使用PowerBuilder 9.0开发环境,后台数据库为Oracle 11.2.0.4企业版;辅助用药医嘱审批模块,开发环境为Eclipse、JAVA SE 6u20,后台数据库为MySQL。
两个数据库平台通过ETL方式实时抽取和交互数据,如图1所示。
图1 医生工作站辅助用药审批与监控管理系统架构
程序功能实现 将辅助药品按照治疗效果、涉及病种、适应症等进行基础分类,主要包括维生素及营养药、保肝药、脑循环及神经营养药、中药注射剂、免疫调节药等几类,上述分类原则可由用户自行定义。
定义辅助用药医嘱的审批规则:如果患者正在执行的医嘱(包括当前患者本次住院的未停长期医嘱以及当天执行的临时医嘱)中,同时使用同一类别里的两种药品,使用第二种辅助用药时,需提示医生并进行审批;同时使用三个不同类别的药品,使用第三个类别的辅助用药时,需提示医生并进行审批。
规则判断中的“第一种辅助用药药品”定义:当前患者本次住院使用过的辅助治疗药品,即便不是当前正在使用的辅助用药(未停的长期医嘱或当天执行的临时医嘱),只要当前患者使用过,即便已经停止,也算为第一种辅助用药。
如果根据核查规则,下达的辅助用药需要进行预警和核查,会弹出需要进行审批的提示信息。
保存需要审批的医嘱后,在医生工作站中为待审批状态,此时医嘱不能被护士转抄与校对。如果审批通过后,医嘱状态自动变为“新开”,可被护士工作站继续转抄和执行;如果审批未通过,则医嘱状态自动变为“作废”,如仍需下达该药医嘱,需要重新下达医嘱。
在审批端,提取HIS中需要审批的医嘱列表,经审核后进行“审批”或“不批”操作,也可统计查询审批同意和审批拒绝的历史记录。
应用效果
通过开发和应用医生工作站辅助用药审批与监控管理系统,基本实现了住院病人的辅助用药医嘱的全过程预警、审批和监管。自新系统在我院实施以后,在以下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
一是以前医生在下达辅助用药医嘱时,超适应症、超疗程、超剂量等情况时有发生,部分原因是由于医生对各类辅助用药的治疗范围、疗效等掌握不清。实施该系统后,医生下达医嘱时,实时对医嘱用药予以提示和核查,并依据核查条件对超范围用药予以预警提示,大大减少医生辅助用药医嘱的出错几率。据不完全统计,我院在实施该系统后一个月,需要审批的辅助用药医嘱数量减少了40%以上,有效降低了病人费用。
二是以前科主任和相关部门缺乏对辅助用药医嘱的有效监管手段。实施该系统后,可以对全科室或全院的辅助用药医嘱进行及时审批、监管和统计查询,动态管理和监控全院和科室的医嘱用药情况。
三是实施该系统后,我院将辅助用药纳入药品动态准入机制,依据该系统的统计分析结果,对连续用量排名靠前的辅助用药品种强制“休眠”(即药房停供一段时间),有效降低了辅助用药消耗,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药占比。
针对目前在辅助用药上存在的超适应症、超疗程、超剂量等滥用现状,在“军卫一号”医院信息系统中增加了对辅助用药医嘱的监控、核查和审批功能,实现了对辅助用药医嘱的全过程管控和审批。经实践效果证明,提高了医嘱用药的合理性,降低了药占比,提高了用药管理水平。
(来源:《中国数字医学》2016年10月10期;作者:张怀亮 毕玉旺 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作者:王晓盈 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〇二医院)